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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是育人的事業,把教育當成志業更是推動教師不斷精進的力量,為了達到使人向善的教育目標,我們必須提升教育的效率和效能,必須對每位學生的學習成就負責,甚至必須在教學上的品質比通過製程的六個標準差還要高,因此,對於能提高教學效率和效能的學校行政,身為教師的我們必須儘可能的全盤了解和參與其中。

  今天是第四次上學校行政的課程了,對於學校行政的實務與理論也有越來越清晰的概念及影像了。由於至今尚未擔任過學校行政人員,對於行政工作也只能從書本上和日常教學活動中與行政人員的接觸中得知,也因此對於行政工作的認識也僅止於自身的猜測和觀察了,但藉由班上擔任過行政人員的同學之分享和報告,不但讓我有機會認識學校行政的實務面,更能漸漸填補心中對於學校行政中,理論和實務的落差。

  以下整理出幾點對於本次課程的收穫與心得:

一、教學與行政非二元對立,應相輔相成

  由於未擔任過行政,因此常常單純以教學的角度來看待學校行政之事務,而經過學習和了解學校行政後,我認為教學和行政應相輔相成,教師應能站在學校發展的角度來替學校思考,透過配合行政來獲取教學上更多的資源;而行政也應站在教師的立場,不讓教師在教學中被孤立,儘量提供協調和統整資源的平台,例如:協同教學的實行就必須在排課上與以配合才能運作的更為順暢。透過教學與行政的配合,相信能創造有效能的學校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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